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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

釘契奪命劏房 業主轉手大賺 花園街大火受害人恐難索償

釘契奪命劏房 業主轉手大賺 花園街大火受害人恐難索償


【明報專訊】花園街9死四級火發生僅8個多月,起火的192至194號多個劏房已死灰復燃,暗地恢復經營,當中至少4個劏房單位違反屋宇署清拆令,過了最後限期半年仍未拆掉妨礙逃生的僭建牆。本報偵查發現,上址一個違法奪命劏房雖被屋宇署釘契,但業主今年初仍能以338萬元完成交易,把有租客枉死的凶宅賣出及勁賺238萬元,恐令受害人家屬日後追討賠償更添困難。

5劏房接清拆令 逾期半年僅1完工
花園街奪命火於去年11月底發生,屋宇署去年底已發現最先起火的192至194號舊樓有5個劏房單位的「後樓梯通道被僭建牆阻塞」,屬須即時取締的嚴重個案,遂於去年12月20日向5個單位發出清拆令,限令60日內(今年2月底)前要拆掉牆壁恢復逃生通道,若最後限期前未能完工,本身已屬違法。

但限期至今已逾期半年,屋宇署承認5個案暫只有1個遵從清拆令,其餘4張清拆令「工程正進行中」,但未知竣工日期,屋宇署亦未提檢控,令劏房現住客安全受威脅,有議員批評屋宇署執法不力。

3單位劏房暗中復業
本報昨到上址觀察,發現4至6樓已有數間劏房恢復經營,但由於業主狡猾,以密封外門遮蓋劏房情况,記者暫只能證實192號4樓、5樓及6樓的3個單位以「一開四」劏房形式暗中復業。
其中4樓劏房原有一名女住客叫陳仙仙,去年火警時疑因後樓梯阻塞,最後在前梯焗死。家人尚未開始向劏房業主潘達常追究責任,潘卻已於今年3月完成賣樓交易套現,陳家日後要追討賠償恐怕更難。

事緣擁10多個單位的「劏房大王」何永鴻,去年7月即大火之前,以338萬元與潘達常簽約購入上述單位,後來雖發生奪命火、屋宇署並已釘契,但交易最終仍於今年3月底完成,潘達常獲利238萬,何永鴻亦取得「高回報」的劏房,因上址4劏房月租至少各3000元,若全數租出,回報率逾4.2厘。

屋宇署去年底曾發出命令,指192號4樓劏房共有5項違例僭建或結構須於60日內清拆及還原,記者昨日所見,上址後樓梯通道遭阻塞的安全危機已經消除,但未知其餘違規事項是否已解決。

律師﹕倘判塞後梯須負責 原業主難甩身
大律師陸偉雄稱,劏房原業主賣樓,劏房死者的家屬縱索償勝訴也難扣押物業,令追討賠償倍添困難。他指其實死者家屬應在大火後盡快嘗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賣樓,惜已錯過時機。但他補充,若日後法庭裁定奪命火中劏房因違法阻塞後樓梯通道要負上刑責,即使劏房原業主已賣樓,也不能逃避刑責。

另記者昨察看過192號5樓劏房,發現單位依舊違法阻塞通往後樓梯的通道,但屋宇署未有透露會否考慮檢控業主,阻嚇力成疑。


明報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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